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涛)今年5月,根据《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开展了2022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经机构自评、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等评价流程,近日,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吉林省2022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吉科发区[2023]103号)的通知。确定102家技术转移机构中12家机构考核结果为优秀(A),11家机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D)。长春工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连续三年蝉联优秀等级(A)。
长春工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2015年被科技部批准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吉林省地方高校唯一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心工作始终坚持“面向企业、服务地方”,以吉林省支柱产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结合高分子材料、机械精密加工制造、自动化控制等学科优势,在汽车制造、石油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服务。
近年来,学校依托该技术转移中心,同时与吉林省科技大市场、长春市科技大市场等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建立面向企业的技术服务网络,以吉林省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建设为契机,通过认真梳理学校科技成果资源,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以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形式,实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有包括发明专利转让在内的200余项重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依托学校在省内外的良好声誉和高水平的、多学科的科研力量,与全省九个市州的20多个县市的3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组织技术推广和交易活动180多次,服务企业230多家,解决企业问题300余项。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多次获得省市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评价。同时,通过成果转化工作进一步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提高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中心将借助再次获评优秀等级为契机,认真贯彻国家东北再振兴的政策,积极响应吉林省“一主六双”战略。加强科技资源服务型平台建设、组织建设,优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凝练特色,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深度拓展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上台阶,不断增强学校对社会的贡献度,为吉林省的经济发展贡献工大力量。
(供稿单位:科学研究处 审核人:吴广峰)